大发体育 大发体育财政厅关于抓紧做好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的通知(桂农厅发〔2019〕31号)
各市、县(市、区)农业局(农委)、财政局:
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广西2018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实施方案》(桂财建〔2018〕217号)要求,各地结合本地实际,制定了补贴项目实施方案,并及时开展了政策宣传、组织稻谷生产者申报、补贴面积审核等工作,部分县(市、区)已经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。但由于2018年是实施“稻谷生产者补贴”的第一年,且自治区下达补贴项目实施任务时间较晚,大部分县(市、区)无法按时完成补贴资金发放任务。
根据各地在实施“稻谷生产者补贴”中出现的问题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
各地要根据本县(市、区)印发的实施方案,严格按照规范
的项目实施程序组织实施,抓紧开展政策宣传、收集汇总生产者申报材料、抽查核实补贴面积等工作,要求在2019年3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生产者手中。
二、准确把握补贴对象和范围
各县(市、区)要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,确定本县的补贴对象的条件和范围,并在印发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具体标准。
(一)生产者申报补贴的基本要求。申报补贴的种植大户、合作社、企业等生产者必须属于合法经营,在已退耕还林等耕地上种植的不得申报补贴。
(二)企业申报补贴的范围。以企业名义申报补贴的,应提供土地租赁合同、支出土地租金和雇佣工人工资清单、采购农业生产资料的凭证等。以“企业+农户”订单形式种植稻谷的,应以种植大户或连片种植名义申报补贴,补贴资金应该补给种植农户。
(三)连片种植补贴的范围标准。
1.面积规模。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,本县的实施方案中明确连片补贴最低规模。若测量面积达到补贴最低规模要求,但村委提供的农户申报清单补贴面积合计数小于最低规模10%以内的,也应给予补贴。且应让村委重新组织申报,因漏报造成的后果,由村委负责。
2.连片标准。“相对连片”面积达到本县实施方案规定标准的均可给予补贴。
3.插花比例。原则上插花比例不超过5%均可给予补贴。
三、严格审核补贴面积
(一)连片种植面积审核要求。
1.抽查农户数量。对申报连片种植的农户数在100户以内的,应随机抽取30%左右的农户进行核验。100户以上的片区,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取30-50户核验。核验办法可采取电话查询、现场抽访农户等多种方式,务必做好核验记录。
2.审核结果处置。仪器测量面积应合理扣除“插花”及道路田埂面积,原则上测量面积与申报面积合计数的差异率不超过5%,超过5%的可让村委重新申报。重新申报仍然不符的,可按照“弄虚作假”论处,取消该片区的补贴资格。
(二)种植大户、合作社、企业申报面积的审核要求。县级农业部门应会同财政、发改和粮食部门对申报补贴的情况进行审核,若发现问题,要及时通知申报者重新如实申报,否则按照“弄虚作假”论处,取消其补贴资格。
四、妥善处理补贴标准过高或过低问题
自治区下达的补贴资金,原则上全部兑付到稻谷生产者手中,但部分县(市、区)由于调查摸底工作不充分,出现补贴标准过高或过低问题,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调整。
(一)调整补贴范围。各县(市、区)确定补贴对象和范围后,所有生产者申报补贴面积测算的亩均补贴标准低于100元或高于300元的,建议采取调整补贴范围的办法。调整内容由县(市、区)财政局、农业局联合呈报本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,并报自治区财政厅、农业农村厅备案。
(二)补贴资金结转下年使用。若测算的亩均补贴标准略高于300元,调整补贴范围有困难的,仍按每亩3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,结余的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。
(三)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。若亩均补贴标准略低于100元,调整补贴范围有困难的县(市、区),建议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请示,按自治区批复要求实施。
五、高度重视稻谷补贴发放工作
(一)按照财政部要求,请有关市、县根据《大发体育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目标价格补贴(稻谷)预算的通知》(桂财建〔2018〕194号)有关要求,做好绩效管理工作,并于2月底前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。
(二)“一卡通”惠农补贴资金已列入审计工作计划,范围包括稻谷生产者补贴,请有关市、县高度重视稻谷补贴发放工作,并按上述有关要求将补贴发放到位。
大发体育 大发体育财政厅
2019年2月3日